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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工业美术和动漫专业职称评定将于近日启动,欢迎申报!

发布日期:2022-10-13
信息来源: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接省文旅厅通知,省人社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近日启动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职称申报工作,其中包含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和艺术系列动漫专业职称,欢迎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从业者积极踊跃申报。现将两个职称评审条件发布如下,以供参考:

河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

章  总  则

条 为推动河南省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弘扬工匠精神,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相结合,满足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激发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造与创业活力,提升我省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级别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工艺美术员、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和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设计机构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工艺美术设计的理论研究、设计、制作、研发、技术指导和技艺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员。

(一)传统工艺美术包括:

雕塑工艺类、金属工艺类、漆工艺类、家具工艺类、花画工艺类、剪纸工艺类、编织绣染工艺类、珠宝玉首饰工艺类、陶瓷工艺类及其他民间工艺、文物修复、标本制作等。

(二)现代艺术设计包括:

视觉传达、环境艺术、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等(详见第二十条目录)。

第四条 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果,或获得特殊荣誉的高技能人才、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人、相关高层次人才等,符合申报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相应层级专业职称。其中,同行公认的非公有制单位中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非遗传承人)的工艺美术专家,符合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破格申报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第五条 凡与河南省内非公经济组织、个人工作室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工艺美术的专业人员,可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经当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或河南省工艺美术学会审核后直接申报。

第六条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企业、个人工作室,实行评聘分开,坚持以用为本,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七条 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申报职称,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六)持续参加行业组织开展的工艺美术公共文化和社会教育等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行业认可。

第三章 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第八条 申报工艺美术员职称认定,应符合下列能力、经历要求:

(一)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完成辅助性专业工作的操作能力。

(三)工艺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大学专科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1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2年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或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室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察合格;或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5年以上。

第九条 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认定,应符合以下能力、经历要求: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运用专业技艺知识独立完成一般性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艺难题。

(三)具有指导工艺美术员工作的能力。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经考察合格;或大学本科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1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2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4年以上;或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10年以上。

2. 中专(不含)以下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员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工艺美术员职称后,在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或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室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且独立完成至少3件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

第四章 工艺美术师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条 申报工艺美术师,应符合下列能力、经历要求:

(一)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高水平的代表作。

(二)具有一定的工艺美术专业研究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创作体会。

(三)具有指导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的能力。

(四)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学位、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或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15年。

第十一条 申报工艺美术师,工作业绩应符合下列2项以上,其中前3项至少具备其中1项:

(一)作为 撰写人或作者发表至少2篇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或参与编制完成至少1项行业标准或团体、地方标准;或参与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

(二)作品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保留项目目录中的评比达标表彰工艺美术类 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省级工艺美术类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以上2项,或三等奖4项。

(三)独立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设计(创作)省辖市级以上文创作品2件以上,至少1件被采用,并获专家好评。或被省辖市级以上专业机构征集或收藏作品1件以上。

(四)完成1项以上省辖市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结项。

(五)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中型企业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并把专利及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六)作为主要参与者,提出1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被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论证采纳(通过)。

第十二条 转评工艺美术师。

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在新工作岗位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应符合第十一条中的前2项。

 第五章 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三条 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应符合下列能力、经历要求:

(一)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工艺美术发掘、传承、保护、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相关重大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工艺美术骨干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艺美术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四)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7年。

(五)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满7年,在工艺美术行业内做出重大贡献,可破格申报,或传统工艺美术非遗传承人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经本行业副高级职称以上2名专家推荐,可破格申报。

第十四条 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业绩应符合下列3项,其中前3项至少具备其中2项:

(一)作为 撰写人或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至少2篇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其中至少1篇论文或报告达到专业领域国内先进水平;或出版相关专业学术、技术研究专著1种(副主编以上)。

(二)作品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保留项目目录中的评比达标表彰工艺美术类 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或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省级工艺美术类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以上3项,或三等奖5项。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者。

(三)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至少1件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专业艺术馆收藏的作品不少于1件。

(四)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至少1项行业技术标准或至少2项团体或地方标准。参与组织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

(五)独立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设计(创作)省辖市级以上文创作品3件以上,至少2件被采用,并获专家好评。

(六)完成2项以上省辖市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结项。

(七)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2项以上,或获得中型企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2项,并把专利及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八)作为主要参与者,提出2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被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论证采纳(通过)。

第十五条 转评高级工艺美术师与破格申报

(一)具备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在新工作岗位应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满1年,可转评高级工艺美术师,应符合第十四条中的前2项。

(二)传统工艺美术非遗传承人破格申报的,应符合第十四条中的4项,其中(一)至(四)项,须具备3项。

第六章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六条 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应符合下列能力、经历要求:

(一)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一)长期从事工艺美术发掘、传承、保护、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等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相关重大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工艺美术生产、制作或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工艺美术骨干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高级工艺美术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四)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
(五)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满8年以上,在工艺美术行业内业绩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经本领域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或传统工艺美术非遗传承人从事传统工艺2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满8年,可由本领域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破格申报。
第十七条 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业绩应符合下列3项,其中前3项至少具备其中2项:
(一)作为 撰写人或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至少5篇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其中至少1篇论文或报告达到专业领域国内先进水平;或出版相关专业学术、技术研究专著1种(主编以上)。
(二)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作品获得中央国家机关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中,作品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保留项目目录中的评比达标表彰工艺美术类 一等奖5项;或经省(部)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省(部)级工艺美术类评比一等奖8项,或二等奖以上10项;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 名获得者。
(三)作为 起草人,主持编制完成至少1项行业技术标准或至少2项团体或地方标准;组织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
(四)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至少2件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专业艺术馆收藏的作品不少于2件。
(五)独立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设计(创作)省辖市级以上文创作品4件以上,至少3件被采用,并获专家好评。
(六)完成4项以上省辖市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结项。
(七)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3项以上。
(八)作为主要参与者,提出3项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被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论证采纳(通过)。
第十八条 转评或破格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一)具备其他系列正高级职称,在新工作岗位应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满1年,可转评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应符合第十七条中的前2项。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应具备第十七条5项以上,其中(一)至(四)项,至少具备3项。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标准》所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的要求须同时具备。各项业绩、课题、作品、奖项、论文、项目,等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
第二十条 工艺美术传统工艺和现代工艺美术目录:
(一)传统工艺美术
雕塑工艺:玉雕、石雕、竹木核根雕、砖雕、泥塑、面塑、印刻、砚刻、蛋雕、纸雕等。
金属工艺:金银器物、青铜器、铁器、锡器、刀剑工艺品等。
陶瓷工艺:陶类、青瓷类、黑瓷类、白瓷类、钧瓷、汝瓷、官瓷、三彩、绞胎、唐花瓷、澄泥砚、刻瓷、瓷绘、琉璃器等。
编织绣染工艺:汴绣、织毯、丝棉麻织、竹草木编、绢花、刺绣、彩绣、棉布染花等。
漆器工艺:雕漆、漆器髹饰、漆髹乐器等。
花画工艺(工艺画):漆画、版画、年画、烙画、沙画、壁画、秸秆画、古建彩画等。
珠宝玉、首饰工艺:金银等各类材质首饰设计、珠宝设计等。
剪纸工艺:剪纸、皮影制作。
家具工艺:传统家具设计、工艺、制作。
民族民间工艺:灯彩、香道、花艺、戏剧服饰等。
文物修复:青铜器修复、装裱装帧修复、古字画临摹、陶瓷修复、漆类、织物类、拓片等。
其他工艺美术:乐器工艺、标本制作等。
(二)现代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平面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包装装璜设计、传媒艺术设计、装帧设计等。
环境艺术:室内外艺术设计、园林艺术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室内陈设设计等。
公共艺术:装饰艺术、展示艺术设计、灯光艺术设计、雕塑设计、纤维艺术等。
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游戏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
工业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外观艺术设计、包装容器设计等。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饰设计、印染工艺等。
其他艺术设计:网页设计、网店装饰设计、文化创意设计、装帧设计等。
第二十一条 技能人才申报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其专业应一致或相近。申报层级对应为:高级技师(一级)可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技师(二级)可申报工艺美术师、高级技工(三级)可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中级技工(四级)可申报工艺美术员。
第二十二条 CN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发表的综述类、通讯报道类等不能作为评审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是指被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目标总览》以上收录。
第二十三条 业绩条件中所要求的奖励、荣誉称号、论文、著作等须提交原件,其他成果须提交认可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取得经济效益者,须提供合同、发票、银行进账单、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等原始单据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职业道德,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作品、设计创意或存在学术不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已经评审通过的,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撤销。
第二十六条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艺术系列动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章 总则

     条为更好地服务我省动漫产业发展,加强动漫产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和我省相关政策,结合动漫产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设计机构中现从事动画、漫画的策划、编剧、导演、美术设计等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专业设置。动漫游戏专业包括动画、漫画两个专业领域,具体专业划分如下:

    (一)动画专业包括:动画导演,动画编剧,动画 合成,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原画、建模、贴图、材质、灯光、动作、渲染等。

    (二)漫画专业包括:漫画创作、漫画编剧等。

    第四条资格设置。动漫游戏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设置为初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等级,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如下:

    (一)动画专业各级别名称

    1、初级(助理级):助理动画导演、助理动画编剧、助理动画师、助理动画 合成师。

    2、中级:三级动画导演、三级动画编剧、三级动画师、三级动画 合成师。

    3、副高级:二级动画导演、二级动画编剧、二级动画师、二级动画 合成师。

    4、正高级:一级动画导演、一级动画编剧、一级动画师、一级动画 合成师。

    (二)漫画专业各级别名称

    1、初级(助理级):助理漫画师、助理漫画编剧。

    2、中级:三级漫画师、三级漫画编剧。

    3、副高级:二级漫画师、二级漫画编剧。

    4、正高级:一级漫画师、一级漫画编剧

第五条动漫游戏代表作品获得较高奖项,对我省动漫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二)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要求。

    第七条学历和任职年限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初级(助理级)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含大学普通班、技师学院)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中专(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申报中级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当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本专业初级职称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或本专业初级职称满4年;

    4、大学专科(含大学普通班、技师学院)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或本专业初级职称满5年;

    5、中专(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或本专业初级职称满6年。

    (三)申报副高级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本专业中级职称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或本专业中级职称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或本专业中级职称满6年;

    4、大学专科(含大学普通班、技师学院)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1年或本专业中级职称满8年;

    5、中专(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或本专业中级职称满10年(截到申报当年年底须满40周岁)。

    (四)申报正高级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满8年;

    2、大学专科(含大学普通班、技师学院)毕业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

3、已取得非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后,须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事动漫专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下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条件。

    第九条编剧(动画、漫画)

    (一)三级编剧(动画、漫画)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动画或漫画剧本创作实践经验较丰富,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

    (2)较熟练地掌握专业创作技巧,独立创作2部以上中、长篇动画或漫画剧本,由专业创作机构完成制作且在省辖市级以上电视或报刊媒体上播出刊载,其中有1部作品在省辖市级以上动漫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或专项奖)。

    (二)二级编剧(动画、漫画)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动画或漫画剧本创作实践经验丰富,能对自己的动画或漫画剧本作品进行系统的总结,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

    2具有较高的动漫艺术造诣和创作能力,独立创作(或集体创作的执笔、合作的 作者)3部以上中、长篇动画或漫画剧本,并由专业创作机构完成制作并在省级以上电视或报刊媒体上播出刊载,其中有2部作品在省级专业动漫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或专项奖),或者在国家级专业动漫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或专项奖)。

    3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在培养优秀编剧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一级编剧(动画、漫画)

    1、具有高深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动画或漫画剧本创作实践经验丰富,对自己的动画或漫画剧本作品和创作经验能作出系统的理论阐述。出版有对本专业研究的个人理论专著,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以上。

    2、具有高深的动漫艺术造诣和高水平的创作能力。独立创作(或集体创作的执笔、合作的 作者)3部以上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长篇动画或漫画剧本,并由专业创作机构完成制作并在省级以上电视或报刊媒体上播出刊载,其中有2部在省级专业动漫竞赛中获一等奖(或专项奖),或者在国家级专业动漫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项(或专项奖)。

    3、代表性作品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在培养优秀动画或漫画编剧人才方面有重要指导作用。

    第十条导演(动画)

    (一)三级导演(动画)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动画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较丰富,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以上。

    2、较熟练地掌握专业导演技巧,独立完成过5个以上中、短篇动画作品或1部以上长篇动画作品的导演任务,其中导演的1部长篇动画作品(长篇电视动画片或动画电影长片),或者有3部以上中、短篇动画作品在省辖市级以上动画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项(或专项奖)。

    (二)二级导演(动画)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动画艺术创作实践经验丰富,对自己的动画作品能进行系统的总结,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以上。

    2、具有较高的导演技巧和动画艺术造诣,已形成自己的动画创作特色。独立执导3部以上长篇动画作品,其中有1部长篇动画作品在省级专业动画竞赛中获一等奖(或专项奖);或者有2部长篇动画作品在省级专业动画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项(或专项奖)。

    3、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在培养优秀的动画导演人才或动画绘制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一级导演(动画)

    1、具有高深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动画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很丰富,对自己的动画作品和导演经验能作出系统的理论阐述。出版有对本专业研究的个人理论专著;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

    2、具有高深的导演技巧和动画艺术造诣,已形成自己的导演风格。独立执导4部以上长篇动画作品,其中有2部长篇动画作品在国家级专业动画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项(或专项奖),或者在省级专业动画竞赛中获一等奖(或专项奖)。

    3、其代表性作品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在培养优秀的动画导演人才或动画绘制人才方面有重要指导作用。

    第十一条动画师

    (一)三级动画师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动画绘制创作实践经验丰富,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以上。

    2、较熟练地掌握动画角色、道具、场景和运动中间画的绘制技巧,能准确地表现动画作品的创作风格,对于动画制作质量有较强的监督控制能力。其参与绘制的2部以上中、短篇动画作品在省辖市级动画竞赛中获整体质量或制作质量类二等以上奖项(编剧奖、导演奖等其它专业奖项不适用)。

    (二)二级动画师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动画绘制创作实践经验丰富,对自己的动画作品能进行系统总结,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

    2、具有较高的动画绘制技巧和动画艺术造诣,有较强的动画设计绘制能力,能胜任各种风格动画作品的设计绘制工作,熟练地完成人物(动物)复合运动的动作设计、复杂自然现象原画设计、大型复杂场景绘制工作。担纲美术设计(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原画设计)的中、长篇动画作品5部以上,其中有2部以上获省级专业动画竞赛二等以上奖项(或专项奖)。

    3、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在培养优秀动画绘制人才方面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一级动画师

    1、具有高深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动画绘制创作实践经验很丰富,对自己的动画作品和创作经验能作出系统的理论阐述。出版有对本专业研究的个人理论专著,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

    2、具有精湛、娴熟的动画绘制技巧和动画艺术造诣,有很强的动画设计绘制的能力,已形成自己的动画设计绘制风格。多次成功地担任过各种风格动画作品的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动画设计稿绘制、分镜头画面设计工作。担纲美术设计的中、长篇动画作品5部以上,其中有2部获省级动画竞赛一等奖(或专项奖),或者在国家级动画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项(或专项奖)。

    3、代表性作品在国内上有一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在培养优秀动画绘制人才方面有重要指导作用。

    第十二条动画 合成师

    (一)三级动画 合成师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基本功扎实,动画剪辑创作实践经验较丰富,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以上。

    2、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创作方法。独立完成(或在联合剪辑中发挥主导作用)2部以上中、长篇动画作品的剪辑工作,其中有1部动画作品在省辖市级以上动漫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项。

    (二)二级动画 合成师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修养,动画剪辑创作实践经验丰富,对自己的动画作品能进行系统的总结。在CN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以上,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以上。

    2、具有较高的动画剪辑合成水平和动画艺术造诣,能根据不同风格的动画作品进行后期音效合成和剪辑工作。独立完成(或在联合剪辑中发挥主导作用)3部以上长篇动画作品的剪辑工作,其中有2部动画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动漫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项,或者有1部动画作品在省级专业动漫竞赛中获一等奖。

    3、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在培养优秀的剪辑合成人才方面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一级动画 合成师

    1、具有高深的专业理论修养,动画剪辑创作实践经验很丰富,对自己的动画作品和创作经验能作出系统的理论阐述。出版有对本专业研究的个人理论专著,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以上。

    2、具有高深的动画剪辑合成水平和动画艺术造诣,在剪辑合成方面有自己的独特风格。独立完成(或在联合剪辑中发挥主导作用)6部以上长篇动画作品的剪辑工作,其中有3部动画作品在国家级专业动漫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或在省级专业动漫竞赛中获一等奖。

    3、代表性作品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在培养优秀的剪辑合成人才方面有重要指导作用。

    第十三条漫画师

    (一)三级漫画师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漫画创作实践经验较丰富,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以上。

    2/较熟练地掌握漫画创作技巧,基本功扎实,能独立创作出具有个人风格的漫画作品。有3部以上独立创作或主笔创作的中、长篇漫画作品在省级以上报刊媒体上刊载发表,其中有1部作品在省辖市级以上漫画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或者入选省文化厅或省美协举办的省级专业美术作品展。

    (二)二级漫画师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修养,漫画创作实践经验丰富,对自己的漫画作品能进行系统的总结。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以上,或者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1篇。

    2、具有较高的漫画创作技巧和漫画艺术造诣,作品有较独特的漫画风格,在继承、发展和创新漫画流派及本专业艺术技巧等方面成绩较突出。有5部以上独立创作或主笔创作的具有较高水平和个人风格的中、长篇、单幅新闻漫画作品在省级报刊媒体上刊载发表,其中有2部作品在省级以上漫画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或者有作品入选由文化部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 美术作品展览,或有作品由国家级美术专业机构收藏。

    3、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漫画界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在培养优秀漫画人才方面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一级漫画师

    1、具有高深的专业理论水平,漫画创作实践经验丰富,对自己的漫画作品和创作经验能作出系统的理论阐述。出版有对本专业研究的个人理论专著,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文章2篇以上。

    2、具有精湛的漫画创作技巧和高深的漫画艺术造诣,在漫画创作上形成自己鲜明的漫画风格,在继承、发展和创新漫画流派及本专业艺术技巧方面成绩突出。有5部以上独立创作或主笔创作的具有高水平和鲜明个人风格的中、长篇、单幅新闻漫画作品出版单行本图书,其中有2部长篇漫画作品在国家级专业漫画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或者在省级专业漫画竞赛中获一等奖;或者有作品在文化部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 美术作品展览中获奖或入选由文化部和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 美术作品展览,并有2件作品获省美术作品展览一等奖;或者有2件以上的作品由国家级美术专业机构收藏。

    3、代表性作品在 漫画界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在培养优秀漫画人才方面有重要指导作用。

第四章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动漫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四条破格申报动漫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以下之一:

    (一)在重要国际、 性专业评奖或比赛中荣获个人三等奖以上;

    (二)在省(部)级以上专业评奖或比赛中荣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或者获省辖市级动漫竞赛一等奖二项以上。

第十五条破格申报动漫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重要国际专业评奖或比赛(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参加的国际高水准专业比赛,下同)中荣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未设立奖项等次的,优秀(或 )奖视同一等奖,提名奖视同二等奖,入围奖视同三等奖,下同);

    (二)在 性专业评奖或比赛(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委托各行业协会承办的大型专业比赛,下同)中荣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六条破格申报动漫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动漫专业年限满15年;

    (二)动漫成就卓著,公认的全省动漫行业领军人物,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

    (三)独立或领衔创作的作品获得国家级专业动漫竞赛中获一等奖(不设一、二、三等奖的,只计 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件中,对于重要国际、 性和省(部)级以上专业评奖或比赛未设个人奖项的,如优秀(或 )动画片奖、优秀(或 )游戏奖、优秀(或 )漫画奖等,其获奖项目的核心主创人员均可视同个人奖项。核心主创人员主要包括动画片的编剧、导演、美术总监、技术总监,漫画的编剧、原画师。

    第十八条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近2年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须得到所在单位充分肯定(提供经单位鉴定的业绩报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人员,近5年来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提供经单位确认的业绩报告和财务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本条件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各种奖项、论文、作品等均为任现职以来获得。

    第二十条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参评条件人员,可向河南省艺术系列动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提出参评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专家评议。专业评议组根据申报人工作和专业情况进行答辩考核,并按照评价标准进行定量与定性评价。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评委会表决。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需由全体评审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不含)以上出席并参加投票方为有效,通过人选需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不含)以上同意票数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五)公示。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在“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经审核无异议的,颁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CN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发表的综述类、通讯报道类等不能作为评审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是指被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目标总览》以上收录。

    第二十二条业绩条件中所要求的奖励、荣誉称号、论文和著作等须提交原件,其它成果须提交认可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或者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法规处罚的,3年内不得申报。

    第二十四条本条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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