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名单公布,河南两地入选
发布日期:2022-01-25
信息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经评审,现将首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名单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塞上老街旅游休闲街区 3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东西巷历史文化街区 36.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老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街区 51.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唐道·637休闲文旅步行街 5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巴扎旅游休闲街区 5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六星街历史文化街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