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有关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11日)继续支持开展“非遗购物节”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非遗购物节”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重要活动,2022年的主题是“连接现代生活 绽放迷人光彩”,口号是“享传统文化 购非遗好物”。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我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筹备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遗购物节”活动。要加强与本地区商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使用统一标识、主题和口号,按照“广泛发动、自愿参加”的原则,指导本地区非遗传承人和相关企业、单位参与活动,引导他们传播正确的非遗保护理念,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要将非遗工坊、老字号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将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作为工作目标,让人民群众在购买非遗产品、体验非遗技艺、参与民俗活动中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需求,与阿里巴巴、京东、抖音电商、快手、万达集团、唯品会、小红书等“非遗购物节”参与单位主动沟通,为本地区非遗产品争取流量投放、宣传推广等支持。鼓励在活动中选用直播、预售等方式开展线上销售活动,推广个性化、定制化生产新模式,培育“小而美”的非遗品牌。鼓励积极参与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在展示非遗产品的同时,讲清楚产品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工匠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区文化和旅游活动,充分利用A级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文化空间,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举办线下展演展销和互动体验活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积极开展宣传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非遗保护中心、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要利用好官方媒体平台,积极参与“非遗购物节”宣传活动。要广泛发动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活动的宣传预热,鼓励开展“云探店”“我为家乡非遗好物代言”等活动,通过家乡人讲家乡事,宣传本地区特色非遗产品。鼓励参与活动的非遗传承人、非遗工坊、老字号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抖音、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新浪微博等青年人喜爱的网络平台发布活动相关话题,进行话题联动。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活动中销售的各类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舆情跟踪,及时处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地“非遗购物节”的组织联络、数据统计、总结报送等工作,请填写《“非遗购物节”活动联系人回执》(见附件1)并于5月17日(星期二)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会同中国手艺网参与活动相关组织工作,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填写《“非遗购物节”参与店铺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5月17日(星期五)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便于协调店铺所在网络平台在活动中予以支持。
五、做好工作总结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进行数据统计,汇总典型案例,挖掘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做法,在本地予以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统计非遗工坊、老字号参加活动情况,并于6月15日(星期三)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我们将对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向各类媒体进行推荐,予以宣传。
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王立勇 南乐天 0371-65906649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杨支左 李辉 0371-87559527
特此通知。
附件: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