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导航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5
信息来源: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85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我省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 、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

  二、范围及认定标准

  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将严格按认定标准开展推荐认定,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等相关情况,重视部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着力加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一)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25年以上;

  (二)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三)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四)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五)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认定为该项目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三、申报名额

  推荐申报相关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稳慎认定、优中选优、循序渐进。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每个项目可推荐申报1人。确需增报的,应专文申请。

  本次推荐申报工作重点关注目前没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80周岁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他情况从严掌握。

  四、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函。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本地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函,主要包括:1.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简要说明;2.推荐申报名单(见附件1);3.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官方网站公示的截图。如果存在推荐申报人选身份证件姓名与公布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应注明并说明原因。

  (二)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

  (三)推荐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

  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五、推荐申报程序

  (一)公民向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申报材料。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审核并逐级上报。

  (二)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遴选、公示,提出拟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并于2022年8月5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2份、复印件7份和电子版1份)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增加答辩等环节),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正式文件。

  省直单位参照以上程序和要求组织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项目所在地为县(市)的可参照以上程序和要求组织本县(市)的推荐工作,直接申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遗的专业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掌握精湛技艺的人选推荐出来,推动建设一支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非遗赓续传承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

  (二)以传承为中心,严格标准程序。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着眼于非遗的有效传承,注重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审慎推荐申报,不断完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梯次构成、覆盖范围。要坚持标准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人员遴选、推荐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科学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 优质完成申报工作。

  (三)坚持人民立场,加强指导帮扶。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彻推荐申报工作始终,坚持为民服务、节俭办事原则,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材料填报、申报片制作等方面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指导和服务,对存在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予以支持帮助,保障推荐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徇私舞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371—65906649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邮 箱:hnccrsb2022@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doc

  2.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doc

  3.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doc


 2022年6月24日

联系我们